按照省商务厅、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,亳州市各县、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2005、2006年所建农家店进行复查。市商务局高度重视此次复查工作,会同县、区商务主管认真学习了文件,组织人员对所属县、区所建连锁店营业面积、统一标识、品种数量、统一配送、店容店貌、开架售货、人员素质、质量服务承诺、证照办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、细致的复查。
经复查,亳州市11家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承办企业2005、2006年所建474家农家店(222家日用消费品农家店、252家农资农家店)在统一标识、店容店貌、营业面积、经营品种、配送比例、质量承诺、加盟期限、经营管理等方面基本达到规定要求,是合格的。日用消费品农家店一般店堂整洁、开架售货、商品丰富、分类摆放、明码标价;许多日用消费品店配置了电子收款机等经营设施,部分日用消费品店还配备了电脑和扫描仪,建立了电子进销台帐,并通过电话线与总部联网;有的日用消费品农家店在试点企业的指导下,建立了诚实守信、质量承诺、不合格商品退市、食品质量自检等相关规章制度。农资农家店农资经营品种三大类以上,建立了商品台帐,配备了相关计量器具,农资配送车等设备,提供农技咨询、测土配方、送货上门等服务,开展了农产品回购业务。从复查情况看,2006年农家店总体质量水平比2005年农家店有较大提高,对改善农村消费环境,扩大农村消费,方便农民生活,促进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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