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试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:
第一,工程的主要目标。从2005年开始,力争用三年时间,在试点区域内培育出25万家左右连锁经营的“农家店”,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、乡镇店为骨干、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,促进工业品下乡,农产品进城,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。
第二,试点的推荐方式。由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制定试点规划,推荐试点县市,并核准试点县市推荐的试点企业。有关试点规模,中西部地区试点县市不超过县市总数的20%,东部地区不超过30%。申请试点的县市按每县1-3家流通企业(企业不受地域限制)的原则,向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实施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的试点企业。
第三,试点的推荐标准。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试点县市,应在经济状况、人口密度、当地政府的积极性等方面符合要求,确保试点的顺利开展。纳入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试点的大中型流通企业在农村建立和改造“农家店”,要按商务部印发的标准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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